本报2月22日讯(记者 杨飞越 实习生 何小菲)今天记者从 济南市拆迁办获悉,大明湖公园扩建工程的冻结范围日前已确定,冻 结期限自2004年2月21日起至2004年8月20日止。 据悉,大明湖公园扩建工程的冻结范围为济南市规划局确定的拆 迁红线范围,包括大明湖路275号、277号、281号、309号、313号、3 15号、315—1号、317号,临湖街3号、15号、19号、20号、39号,以 上范围只包括住宅与私有非住宅。 在冻结期限内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至拆迁期限 届满之日;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冻结自行解除。在冻结范 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以下活动: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 改建,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租赁、抵押、析产、分列房屋租赁户 名,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