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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扩建划定拆迁范围
作者:杨飞越 何…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04/2/23 9:12:04

  本报2月22日讯(记者 杨飞越 实习生 何小菲)今天记者从
济南市拆迁办获悉,大明湖公园扩建工程的冻结范围日前已确定,冻
结期限自2004年2月21日起至2004年8月20日止。
  据悉,大明湖公园扩建工程的冻结范围为济南市规划局确定的拆
迁红线范围,包括大明湖路275号、277号、281号、309号、313号、3
15号、315—1号、317号,临湖街3号、15号、19号、20号、39号,以
上范围只包括住宅与私有非住宅。
  在冻结期限内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至拆迁期限
届满之日;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冻结自行解除。在冻结范
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以下活动: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
改建,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租赁、抵押、析产、分列房屋租赁户
名,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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