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济南商务网 | 企业在线 | 《商务纵横》 | 财智商务论坛 | 服务直通车 | 泉城数码摄影展 | 商务博客 | 商务数码城 | 泉城名店街 | 
济南机器人编程教育领先服务商
最新公告:     经授权的企业可以在本网站自助发布企业信息,请与网管联系  [济南商务网  2009年3月13日]        
您现在的位置: 济南商务网-《商务纵横》 >> 《商务纵横》 >> 泉城新闻 >> 办事指南 >> 正文
专题栏目
更多内容
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
相关文章
华为为什么能成全球第一?告诉你三个真相
苹果成去年专利案被告最多公司 亚马逊第二
最快3个月后挂牌“国家基站公司”呼之欲出
面对腾讯封闭第三方公司如何突围?
“一人公司”在济不太受宠
如何识破公司的财务蒙骗
更多内容
公司企业登记注册有关问题
公司企业登记注册有关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济南信息港 时间:2003/9/11 10:24:31      【字体:

会展业审批进入快车道
2003-07-28

  济南市工商局把对会展业管理的管理模式转变为“条件放宽、规范为主”,即将申请举办会展的审查审批放宽,一切从简,执法人员注重会议期间经济行为的合法性,对损害公平竞争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规范,严重者予以查处。在审批条件上,减少了4项申报材料,只要经营者具有举办会展的资格和固定的场地均可申报。
  据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针对会展经营者多来自外地的状况,他们实行预约办理制,无论节假日,只要有申办的,工商人员随即予以受理。

精简三项行政审批 下放企业登记权限 工商系统再提速

  2003-7-22

   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系统工作提高速度提升水平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的意见》。
   精简三项行政审批
   在上次精简的基础上,省工商局再精简3项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烟草制品、人用药品商标印制业务资格和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的核准;广告审查员资格的认定;商标代理机构的备案。
    省工商局还取消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程序中的现场勘验程序,只进行书式审查;济南市以外的省属企业的动产抵押登记,授权动产所在地县级工商局直接办理。简化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程序,不再审查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实行筹建登记制度。对必须具备生产经营条件才能办理前置审批或许可证的项目,允许核发经营范围为筹建内容的营业执照。筹建期结束后,凭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同时,规定创办科技型、外向型、农副产品加工型私营企业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创办其他非公司制企业,非关键条件欠缺且年内可以完善的,可核发有效期为一年的临时营业执照。一年内完善后,再办理正式营业执照。取消企业设立登记或住所变更登记对住所进行实地勘察的程序。
  新规定放宽了名称核准条件和冠省行政区划名称企业登记条件,规定凡注册资本达到300万元的内资企业或注册资本达到2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可申请冠省行政区划名称。支持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的有限公司申请免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以扩大其名称的知名度和保护范围。
  此外,新规定还将改进对企业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的管理,规定新设立注册资本在200万元(含)以下,从事高新技术、进出口、农产品加工和吸纳安置下岗职工超过50名的私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一次投入有困难的,实行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同时,将企业经营范围按是否需要前置审批分为审批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由企业章程规定和按企业申报的内容予以核定。只要不违禁、不限制,均可核准。
   登记权全面下放
   企业名称核准在有利于保护名称所有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只要不与其他人冲突、不致引起消费者误解、不涉及到禁用条款或不良文化等与法律、法规冲突的情形,均允许企业使用。
    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凡外省来鲁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自主选择在所在地登记机关或上级登记机关登记。
    凡是上下级都能办而且下级能够办好的,原则上放到下边去办;凡是上下级都能管而且下级能够管好的,原则上放给下边去管。除省属企业开办的市场外,冠省、市行政区划的市场核准名称后,一律下放到市场所在地的市、县工商局登记发证,工商所按照属地监管责任制的要求负责市场的日常监管。外商投资企业到县级工商局申请登记初审的,原则上随到随办,当日办结。
   轻微违规不处罚
    除对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和自动歇业、查无下落或经核实为“三无”、“六小”企业,以及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规定程序吊销营业执照外,对当年度逾期未检的企业,可通过实地检查等措施做好催检工作,暂缓吊销营业执照。对市场主体发生的轻微违规问题,实行事前预警、限期改正;对其不规范的问题,通过下发《行政建议书》,指导其规范管理。
    就企业年检问题,新规定将放宽对逾期不年检企业的处罚。对经济效益好、信誉高、守法经营的企业,免予年检,鼓励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除对两年以上不通过年检和自动歇业、查无下落或经核实为“三无”、“六小”企业以及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规定程序吊销营业执照外,对当年度逾期年检的企业,通过实地检查等措施做好催检工作,暂缓吊销营业执照。

济南工商推出25条新举措为干事创业铺路

  2003-7-10

   卖什么自己说了算
   市工商局对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人资格条件等作了进一步的放宽,目的是给生产经营者以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使之能根据市场需求随时调整其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
    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经营范围由生产经营者自主选择,其中涉及实行许可证(专项审批)管理的,凭许可证和专项审批手续核准,其他的只要生产经营者申请,均予核准登记。
    除受法律规章限制的人员外,所有法人、自然人均可在我市投资办企业。
    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市属以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请冠市名称的,由市局统一核准,下放到各分局办理;支持核准带有新行业特点的企业名称;鼓励并帮助企业冠省、国家和无行政区划名称;改制企业可以保留原名称作为字号。
   注册资本限额放宽
    1、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首次注入达到5万元以上的,允许分期认缴,三年到位;
    2、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下,且从事高新技术、进出口、农产品加工和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超过50名,首次注入达到10%以上的,可在三年内分期到位;
    3、有限公司以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出资入股,所占股本的比例由原来的20%放宽到35%;
    4、企业集团的注册资本,母公司由5000万元以上放宽到2000万元以上,控股子公司由5个以上放宽到3个以上,母公司和子公司总计注册资本由1亿元以上放宽到3000万元以上;其中科技型、外向型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以上。
   下岗职工免管理费
    下岗职工组织起来兴办劳务服务企业、实行劳动自救的,在登记注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实行“三不限”:即不限企业组织形式,可办公司制企业,也可办非公司制企业;不限企业名称,可以冠劳务中心,也可冠劳务公司;不限登记机关,在市局、分局登记均可以。
   下列情况免收工商登记和管理费用:
    1、企业改制未注入新资金的,免收登记注册费;净资产为负数、由本单位职工买断、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市属工业企业,免收新办企业的登记注册费和变更登记费。
    2、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免费办理营业执照,免收个体管理费;进入城乡市场经营的,免收市场管理费。
    3、免费为企业调解合同纠纷。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目前我国的市场准入是行政审批制,除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外,许多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实行许可证(专项审批)管理。市工商局借鉴外资企业登记管理的一些做法,大胆提出了企业登记筹建制度。
    这一制度规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必须获得许可证(专项审批)方可生产经营的企业(项目),只要企业自愿且具备设立登记的资格条件,核发期限为半年、经营范围为筹建内容的营业执照,企业取得有关许可证(专项审批)后,进行变更登记,核准其经营资格。只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企业自愿,通过筹建登记,尊重和体现企业对经营范围的自主选择权,方便企业首先获得法人资格,及时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等筹建活动。
   轻微违规不予处罚
   对信誉好、贡献大的骨干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实行A类管理,即没有举报不检查;对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一般企业实行B类管理,主要通过定期巡查提供行政指导;对发生违法记录或生产经营活动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以及违法违章行为的多发区、藏匿区等,列入C类重点管理,加大巡查频率和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和处理;对改制企业、困难企业和大量安置下岗职工的企业等,实施D类管理,即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经常登门提供服务和帮助。
    对无照经营的监管进行调整:1、外地企业驻济办事处,无实质性经营行为的,不按无照经营查处;2、凡已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登记注册材料,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不按无照经营查处;3、未办理工商登记,仅凭许可证(专项审批)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或营业执照过期30日以内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限期60日内办理营业执照;4、对非营利性便民服务机构(网点)的服务活动,按社区服务活动对待。
    超范围经营有新说法:1、除国家明令禁止和专营专卖及实行许可证(专项审批)管理的经营项目外,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改正,一般不予处罚;2、已取得许可证(专项审批),未到工商机关增加经营范围而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限期60日之内变更登记,一般不予处罚;3、经营者对外出租自有房屋、仓库、场地(不含开办市场、商场租赁柜台和各类写字楼出租),不按超范围经营查处。
    企业年检(验照)期限延长:1、逾期报送年检材料且有正当理由的,不予处罚;2、对当年度不参加年检的企业,除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外,由企业提出申请,暂缓(一年)吊销营业执照;3、对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按核发执照的月份实行滚动验照。
   坚决杜绝重复检查
   市工商局探索宽严有别、客观公正的执法机制,特推出六项办案制度。
    执法办案以公平交易局为主,相关职能处(科)配合。对外商投资企业,有投诉、举报的,属于涉嫌违反登记注册法规的报告市局外资处,其他的报告市局公平交易局,经市局批准后方可实施检查。
    除工商所按照区域经济监管责任制履行日常监管服务职责外,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案件调查,必须先到调查对象的所属工商所备案。对同一违法主体及其行为的调查,不得重复备案;对超越职责范围的调查,拒绝备案,防止和避免重复检查。
    执法办案机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经分管局长批准后实施,不得擅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大要案件、复杂案件要由市局或分局案件审议委员会集体审议,而且在案件处结后的3个月内登门回访。

企业登记注册、管理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济南市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依法确认市场主体资格,进行商标管理、广告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内部机构设置:内设13个处室
   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市场管理处、经济检查处、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处、企业登记管理处、经济合同管理处、商标广告处、行政监察室、外资企业登记管理处、法制处、行政财务处。

下属单位:共有12个分局
   历下分局、市中分局、槐荫分局、天桥分局、历城分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分局、长清分局、章丘分局、平阴分局、济阳分局、商河分局

企业登记注册


一、企业登记注册申报文件、证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 

  1、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③公司章程; 

  ④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⑤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⑥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职用的证明; 

  ⑦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文件和身份证明; 

  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⑨公司住所证明; 

  ⑩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①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③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据《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件、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④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3、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或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自批准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①公司指定或委托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指定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②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③公司章程复印件; 

  ④加盖公司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⑤营业场所证明; 

  ⑥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聘任)文件; 

  ⑦公司拨付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⑧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行政法律、法规必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⑨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注销登记可参照公司注销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非公司企业 

  1、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应在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登记主管机关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并提交下列文件: 

  ①组建负责人签署的开业登记申请书; 

  ②《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 

  ③主管部门的设立审批文件和涉及审批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国家授权部门的审批文件; 

  ④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组织章程; 

  ⑤具有法人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⑥企业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包括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⑦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产权登记证》或产权证明文件及房屋租赁合同; 

  ⑧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2、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有关文件; 

  ③《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④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⑤《营业执照》正、副本。 

  ⑥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3、经营单位设立登记 

  经营单位申请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①由其隶属的法人或主管部门提交的营业登记申请书; 

  ②组建负责人签署的《营业开业登记注册书》; 

  ③由隶属的法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经营资金数额证明; 

  ④负责人任职文件; 

  ⑤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⑥申请登记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经营单位的注销登记,可参照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企业登记审批程序: 

  (一)公司登记程序: 

  1、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公司设立条件规定的全部文件后,发给《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3、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自核准登记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4、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 

  5、公司办理设立、变更登记,应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登记收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千分之一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零点五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 

  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领取《营业执照》的,登记费为300元。变更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费为50元。 

  (二)非公司企业登记审批程序: 

  登记主管机关审核企业登记注册的程序是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 

  1、受理:申请登记的单位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齐备后,方可受理,否则不予受理,登记主管机关应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2、审查:审查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开办条件。 

  3、核准:经过审查核实后,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单位。 

  4、发照:对核准登记的申请单位,分别颁发证照,并及时通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领取证照,并办理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手续。 

  
5、公告:对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公告。 

三、企业登记管理

(1)指导全市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全市工商登记管辖范围内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名称、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企业名称预约登记,在收到企业提交全部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2)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对应进行年度检验,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对新设立企业进行定期检查,依法查处违反企业登记法规的行为。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施行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

企业登记管理及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其他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法人登记。

一、企业法人登记

  (一)开业登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工商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没有主管部门、审批机关的企业申请开业登记,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三十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二)变更登记。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三)注销登记。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二、公司法人登记

  (一)名称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二)设立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三)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四)注销登记。

三、登记审批程序

  登记主管机关审核登记注册的程序包括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

责任部门:企业登记管理处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及程序

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一)名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合同、章程签字之前,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名称登记。

  (二)开业登记。申请者在收到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凭批准证书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登记主管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该企业的成立日期。

  (三)变更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事项,应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四)注销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董事长、副董事长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 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4、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5、提前终止营业的,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副本、 印章。

二、登记审批程序

  登记主管机关审核登记注册的程序包括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

责任部门:外资企业登记管理处

个体私营企业登记管理

一、可以办理个体、私营企业的人员:

  1、辞职、退职、停薪留职人员;
  2、离退休人员;
  3、大中专毕业生;
  4、复员转业军人;
  5、企业下岗职工及富余人员;
  6、城镇待业人员;
  7、农村村民;
  8、符合条件的其它人员。

  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要单位同意,经工商局批准也可以从事个体、私营企业经营。

二、个体、私营企业登记内容:

  包括个体工商户登记和私营企业登记。私营企业登记包括私营独资企业登记、合伙企业登记、自然人出资超过51%的有限公司登记。

  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三、个体、私营企业登记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答: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投资人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人申请设立登记时,还应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个人独资企业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哪些人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答: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是: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依法经核准登记后为个体工商户。

四、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1)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拟订监督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承办政府交办的个体私营经济引导、发展、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2)依法保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3)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支持和促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4)办理全市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和核发证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私营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其经营行为,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规和其它违法违章行为。

(5)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对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进行年度检验,指导全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年检和验照工作。

(6)指导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办公室的工作。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私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济南市个体工商户管理规定》、《济南市私营企业管理规定》等。

责任部门:个体私营管理处

相关问题

1、 我国公司有哪几种类型?

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此外,还有一种称国有独资公司,但它应归入有限责任公司的范畴。

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2个以上50个以下。有两种例外情况, 一种是国有独资公司,另一种是依照《外资企业法》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二)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限额。《公司法》根据公司所从事的不同行业,规定了几个基本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有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和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且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如果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发起人必须按照《公司法》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
(二) 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须的生产经营条件。
(七)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如何规定的?

答: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三)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四)科技性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
上述规定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主管部门:工商局,电话:2017715,涉及部门:工商局有关处室

转自济南市政府信息公众网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办理程序以相关部门届时规定为准。

文章录入:IntoNET    责任编辑:IntoNET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推荐网址:百度 搜狗 360搜 济南岗亭 济南建设信息网 济南机器人编程培训 济南青少年机器人教育 乐高机器人 济南护栏
    济南吊篮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天猫 济南乐高教育 搜车网  济南消费网 中国汽车交易网

     走进互联网
     感受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