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3月15日讯(记者 魏巍 通讯员 赵冬梅 王怀莲)记者今天了解到,今后济南的幼儿园、托儿所必须取得“卫生保健合格证”后才能开办,里面的保健、保育、炊事人员也必须持统一的任职资格证才能上岗。 近日,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托幼机构实行卫生保健合格证制度及卫生保健、保育、炊事人员持任职资格证上岗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后凡在济南市开设的幼儿园、托儿所必须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取得“卫生保健合格证”后方能开办。
 同时,全市所有公立、私立幼儿园、托儿所的保健、保育、炊事人员必须持统一印发的任职资格证上岗。对于已取得“济南市托幼园所保健医生上岗证”、“济南市托幼园所保育员上岗证”、“济南市托幼园所炊事员上岗证”的人员,参加卫生保健知识继续教育培训后,考核合格者将换发新的任职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的三类人员需定期参加岗位新知识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不得从事相应工作;连续两年不参加培训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原证于2004年12月作废。 据介绍,济南市儿童保健所负责这项制度的具体实施,计划于今年完成所有幼儿园卫生保健情况的验收及证件的发放,并分期分批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有关人士表示,今后孩子“入托”要注意查看这家托幼机构是否取得了“卫生保健合格证”,里面的有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以保证孩子拥有合格的保健和良好的早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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