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侯继勇 北京报道
8月3日,电子商务协会副秘书长王平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证实,酝酿已久的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第一个行规《网上交易平台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近期正式出台。 《电子签名法》起草者之一、《规范》参与制定者孔德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规范》意义重大,如果说《电子签名法》解决了网络交易安全的问题,那么《规范》则对网上支付、物流、网上旅游、网上证券、网上招聘、网络游戏等所有的网上交易进行了规范。
企业、政府、学界三方携手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网民数量激增,也因此有很多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发展壮大。但由于电子商务自身的风险特点,相关行业和部门一直呼吁出台相关规范。 孔德周表示,《规范》推出的目的,是为了增强电子商务企业服务意识与服务质量,推动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化运作,同时还希望就网上交易的法律问题和消费者保护问题行成统一规范和运作。 《规范》制定广泛吸收了企业参与,到目前为止,除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外,还包括易趣、新浪、一拍网、搜狐、TOM、首都信息产业集团、中商网、天威诚信、和讯、搜易得等国内电子商务服务商。 除此之外,还吸收了政府和学界的力量。其中包括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司、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北京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北京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上海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计算机学会等单位的专家学者。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负责人表示,试图先由行业提出自我约束的办法,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并进一步提出完善该领域法律环境的建议,为有关立法管理部门提供参考,以推进必要的法律法规出台。 孔德周认为,要减少电子商务行业的风险,就需要为电子商务构筑良好的法律、信用和安全环境。而在法律环境中,除完善相应的立法、司法和执法外,行业规范以其灵活性和自律性在电子商务法制建设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而中国电子商务规范化运作须借鉴美国电子商务行业的作法。在美国,电子商务的规范化运作主要依靠行业力量规范,国家法律对其规范化运作仅是宏观调控。 消息人士透露,《规范》最终文本将在一个月之后形成。尽管各方都建议加快《规范》的推出速度,但王平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所涉企业众多,所跨行业太多,目前还不方便透露具体推出时间。
力量遭受质疑? 但对于行业规范的力量,行业规范推出的时机是否成熟,目前各方还存在不同意见。 6688总裁王峻涛接受采访时认为,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时间太短,电子商务环境还不成熟。其信用体系、工商管理体系、交易责任义务的界定目前都不明确,在这时出来行业规范,可能成为空中楼阁。 王峻涛同时认为,过早地定义某种行业规范,可能制约行业发展。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一些网上交易行为并不会产生,规范无法考虑到这些新的交易行为,就会对这些新交易行为产生制约。他举例说,如果最初以亚马逊的模式为行业规范,那么就不会产生后来的Ebay的商业模式。 其次是现有的网络交易模式有问题。以网络商户授信为例,现在多以“星级”来表示信用等级,但一些网络商户经过初期规范化运作,获取较高的信用等级之后就滥用信用等级,服务意识降低甚至利用信用等级进行诈骗。如果将这种授信方式加以规范并推广,不仅不能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还会对中国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带来隐患。 王峻涛同时认为,《规范》参与制定方的力量太弱。《规范》要拥有“规范”的力量,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必须参与。同时,由于电子商务跨越多个行业,涉足面广泛,必须有提供相关支持系统的IT厂商、提供金融服务业的银行、主管网络安全的公安机关等的参与。 而目前,均没有这些主管部门及行业企业的身影,其能否推行受到一些业界人士的广泛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