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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历下区小学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通告
作者:历下区教…  文章来源:历下区教育网  更新时间:2016/5/27 20:33:41

根据历下区教育局2016年招生工作的统一安排,现将我区2016年小学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工作通告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历下区适龄儿童:

1.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家庭具有历下区户籍和房产、并在历下区长期居住。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家庭在历下区长期居住,父母取得历下区居住证一年以上(截至2016年8月31日);

3.父母在济南市合法务工并缴纳社会保险(或依法经营)一年以上(截至2016年8月31日)。

二、信息采集办法

2016年小学招生采取“网上信息采集”的形式,具体时间为

5月30日15:00至6月5日22:00。届时,请家长登陆历下区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lixiaedu.com)进入“2016年历下区招生工作专栏”,点击“历下区2016年小学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附:特别说明

如网上信息登记确有实际困难,请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原件,选择就近的信息采集点现场填报信息,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16年6月4日-6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二、现场信息采集点(与入学就读学校无关):

济南市友谊小学(窑头路7—5号)

济南市棋盘街小学(历下区棋盘街28号)

济南市解放路第一小学(历山东路82号)

济南市历下区科苑小学(历下区科苑南区30号楼东邻)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学校(历山路10号)

三、需携带材料(原件)

(一)历下区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全款发票)。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大专以上);

2.父母在历下区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3.父母在历下区的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全款发票)或租房合同;

4.父母在济南市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从事经营的,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

以上2、3、4项材料均须满一年(截至2016年8月31日)。

温馨提示:

1.适龄儿童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不得在我区申请就读,同时纳入教育系统诚信档案。

2.招生咨询电话:86553606 86553607(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00)

历下区教育局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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