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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连片开发区域内药店等25类项目免予环评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舜网  更新时间:2016/2/22 16:37:57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开发区或连片开发区域综合评价评审实施方案》,确定在开发区或连片开发区域推行综合评价评审制度,将项目分别评价评审改为按区域统一编报,形成整体评价评审,实现成果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共享共用,促进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入使用。

  环评是审批领域的一个关键词,也是很多企业落户必经的过程,因此备受企业关注。此次,济南在开发区或连片开发区域推行综合评价评审制度,也在环评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环评审批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开发区或连片开发区域管理机构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区域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可享受“豁免部分建设项目环评手续”、“试行部分建设项目环评承诺备案制”、“取消部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技术审查”等简化政策。

  在这些简化政策中,“豁免部分建设项目环评手续”这一项尤其引人关注。哪些项目的环评手续会被豁免?据了解,济南将对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以外的大型居住区、商务区、旅游度假区等连片开发区域内的25项社会与服务类项目豁免环评审批手续。具体来说,这25类项目包括:中小型停车场项目,药店、书店、花店、服装店、杂货店、文印店项目,社区个体诊所项目,个体经营的零售商店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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