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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馆公共图书馆将免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11/2/11 9:33:44

山东省图书馆

     据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 记者10日获悉,文化部、财政部日前出台的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明确,2011年底之前国家级、省级美术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

    根据两部门出台的意见,2012年底之前各级美术馆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的一级馆、省级馆、省会城市馆、东部地区馆(站)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形成2个以上服务品牌;其他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

    据介绍,为保证免费开放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财政部门将进一步明确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益性文化单位性质,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原则,建立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对中西部地区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予以补助,对东部地区予以适当奖励。同时要探索建立公共文化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进行捐赠和投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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