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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小学寒假时间敲定
作者:卢玉林  文章来源:生活日报  更新时间:2011/1/13 15:49:59

  生活日报1月12日讯(记者 卢玉林)今天,济南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济南市中小学寒假时间正式敲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1月20日开始,高中1月27日开始。2月18日,济南市中小学组织学生报到。
  初中、小学寒假4周,高中3周
  继前不久山东省教育厅出台2011年中小学假期时间安排之后,济南市中小学寒假放假、开学时间也于今天公布。从放假时间来看,济南市严格遵守了教育厅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4周,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寒假3周的要求。
  根据安排,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从1月20日(腊月十七)开始至2月18日(正月十六)结束。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寒假从1月27日(腊月廿四)开始至2月18日(正月十六)结束。2月18日,各中小学要组织学生报到。
  为保证教职员工休息和休假的权利,让广大教师度过一个轻松、愉快、富有意义的假期,济南市教育局还特别强调,中小学教师要与学生同时放假。
  小学一二年级不能布置书面作业
  多年来,期末考试已成为一个学期结束的标志。济南市教育局要求,期末考试要严格控制考试方式、科目和次数,并遵守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不联考、不排名。
  济南市教育局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得组织以县(市)区或学区为单位的期末统考或联考;不允许任何学校、任何班级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或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不得以学生的成绩作为评优、评先的唯一依据。期末考试成绩不能在放假前告知学生的,一律在假期开学后告知,不得在假期中以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
  寒假期间,学生作业要合理、适量,以切实减轻他们的作业负担。教育部门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省厅规定的《假期生活指导》外,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可根据学生实际布置适量作业,要着眼于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布置一些能够激发兴趣、开阔视野、锻炼意志的开放性作业,同时要引导学生广泛开展基于兴趣与爱好的学科拓展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读书成长、自然观察、社会考查、科学探究、参观游学等自主学习活动。
  从事有偿家教,将撤销相应教师职务
  济南市教育局明确规定,要切实保证学生假期自主支配权、师生的合法休息权,严禁假期组织集体上课和统一安排自习。对从事有偿家教的老师,将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放假期间,要严格静校,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济南市教育局强调,禁止国办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特别是特级教师、各级名师、教学能手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严禁学校组织教师在假期以“自愿”、“集中备课”、“培训”等名义变相要求教师返校,如确需组织教师返校,需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普通高中学校要向学生开放学校图书室、实验室、自习室等学习场所,并根据学生需求安排教师定期到校答疑解惑。假期中,济南市教育局会根据情况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检查,对违规办学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寒假期间,济南市将继续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家访活动,家校携手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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