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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起申办法律职业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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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文鹏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10/7/24 9:1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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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7月20日讯(记者 李文鹏 实习生刘露)20日,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我省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已通过去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应于7月23日至30日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如无正当理由而逾期申请的,今后司法行政机关将不予受理。 省司法厅要求,申请人员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异地报考且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应于7月23日至27日持身份证、准考证及成绩通知书,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调转报名材料至户籍所在地,并向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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