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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五一放假通知
作者:韩劲松  文章来源:济南日报  更新时间:2009/4/25 9:59:12
本报4月24日讯(记者 韩劲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规定,5月1日至3日(星期五至星期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市政府办公厅今天就此下发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要准备充足的值守应急力量,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置。要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通知强调,放假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除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外,要在每日下午4时前,将当日综合情况书面传报市政府总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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