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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营经济的差距
作者:李小千 郑…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更新时间:2003/11/3 10:23:59

    在全国经济总量居第二位的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不仅落后于毗邻的江苏,而且落后于广东、浙江,以民营经济为主导的内源性经济发育不良是山东与先进省市的最大差距所在。这个差距让山东的政府官员不安。因为,民营经济发展上的差距,影响了山东省提出的由“经济大省” 向“经济强省”的跨越。

    那么,山东差距在哪里呢?

    是山东人缺少江浙人的创新和冒险精神吗?回答是否定的。多年来,山东人闯关东的精神一直被世人所称道。

    是政策不宽松吗?也不是。继去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决定》之后,今年7月再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补充规定》,将目前有关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政策”一律取消,彻底为民营企业清除了发展障碍。

    山东民营经济发展上的差距不在于政策,也不在于山东的民营企业家缺少创新冒险的精神,其根源在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

    在一次民营经济座谈会上,一位企业家说:“有了钱,拿着去吃喝玩乐,人家好生伺候;去投资创业,到政府部门办事,却要看人脸色,有时还得装孙子。”

    他的话道出了山东与江浙等省市差距的根源在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

    菏泽市一位官员前不久暗访公路“三乱”时,两天时间就遇到了两起乱罚款的严重事件。一名曹县境内的路检人员,在没有开具任何扣证手续的情况下,竟然留下家中电话,要求司机将3500元的罚款交到自己家中。菏泽市随后出台了强硬措施,坚决惩治“三乱”行为;青岛市在去年初设立了公务员投诉电话,结果当年有300多名公务员因为态度生冷强硬,办事拖拉扯皮,甚至“吃拿卡要”而受到处理。

    山东省政府一位官员坦承,山东民营经济尽管实现了突破性发展,但有的地方“三乱”现象屡禁不止,“吃拿卡要”时有发生;某些领域和行业,市场准入仍不公平;有些扶持民营经济的措施落实力度也不够。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负责人10月10日向省人大汇报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时说,山东民营经济的发展与江苏、浙江等省份相比有很大差距,尤其是在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方面。有的地方发展民营经济的办法还不多,某些领域和行业市场准入仍不公平,有些扶持民营经济的措施落实力度也不够。

    青岛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经济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隋映辉认为,民营经济作为市场化的产物,其行为具有典型的市场经济特征:一是民营经济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基本上是市场筹集;二是民营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和定价,都是根据市场供求和生产成本来决定;三是民营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独立自主地确定治理机制。实现民营经济“高水平、高起点”发展,应着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高门槛、高成本、高风险”等制约因素。

    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已经使山东的民企在政策上与粤浙苏站在了相同的平台上。关键在于政策的具体执行过程。执行过程的关键就是“中梗阻” ,上面领导重视,政策宽松,下面民营企业家、个体工商户积极踊跃,可处在中间的某些政府部门及办事人员不温不火,甚至横生枝节,吃拿卡要。有位民营企业家说,他最不愿听的一句话就是,“你的企业是我支持起来的!”说这种话的政府公务员,是把分内的工作当成了对别人的恩赐。

    “中梗阻”深层的原因是人文环境不到位。不可否认的是,在齐鲁大地上,“官本位”思想还比较严重,重官轻商意识在一些人身上异常顽固。全社会都来尊重、关爱、支持民营企业家这样一种人文环境的营造,比起观念环境、政策环境的改善,更为任重而道远。

    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不仅仅是用思想解放大讨论等方式,更重要的是需要进行政府职能上的改革与创新。隋映辉说,市场化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的经济管理模式以及体制性障碍,主要表现为政府主导型经济上,由此使得权力过于集中,行政效率不高,运营成本递增,企业竞争力降低。改变这种状况,必须进行政府管理方式改革,变全能政府为有限政府,使政府主导型经济转向市场主导型经济,行政手段配置资源转向市场配置资源。要加快构建“小政府、大中介”的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促使政府与市场关系更加弹性化、间接化,凡是能由市场调节的、能由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能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事项,政府部门就不应加以干预。同时,进一步改革政府绩效评价体制,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政策运作能力、资本运营能力等作为政府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通过政府市场化改革,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宏观调控水平和行政效率,为经济发展营造法治和人文环境,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监管框架,尤其要加强对税收、司法、公安、土地管理、环保等非市场化的公共职能部门的监管,提高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素质。

    这是山东民营经济能够追赶上粤浙苏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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