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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柜台禁销投连险
作者:新华社  文章来源:新华社  更新时间:2009/2/3 9:17:24

据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 记者2日获悉,中国保监会日前向各保监局及各寿险公司、健康险公司、养老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的通知》,对保险公司向个人销售投连险这一经营活动进行严格规范整顿。《通知》将自今年3月15日起执行。

    所谓投连险,即投资连结保险,是在传统寿险基础上增加了投资功能,是一种既不保底也不封顶,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共享收益风险的投资型险种。此次为加强风险防范,完善投连险销售管理,切实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保监会下发《通知》,拉响了投连险市场整顿的“警报”。《通知》规定:
    1.保险公司要确保通过合格的销售人员,经由合适的销售渠道,将投连险销售给具有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人群。
    2.保险公司委托银行代理销售投连险的,应严格限制在银行理财中心和理财柜销售,不得通过银行储蓄柜台销售投连险。
    3.投连险销售人员必须拥有资格证书,且应至少拥有1年寿险销售经验,并无不良记录。
    4.投连险销售人员应接受不少于40个小时的专项培训。保险公司应将相关培训材料报当地保监局备案。
    5.保险公司在银行渠道销售投连险,其新单趸交保费不得低于人民币3万元。
    《通知》还规定,保险公司应建立风险测评制度,如评估报告认为该客户不适宜购买,客户仍要求购买的,保险公司应以专门文件列明保险公司意见、客户意愿和其他需要说明的必要事项,双方签字认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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