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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地点办狗证不办罚两千
作者:殷玉国  文章来源:济南时报  更新时间:2008/10/24 9:11:41

时报10月23日讯(记者殷玉国)今天,市中公安分局的民警在英雄山烈士陵园进行犬证检查,查扣了3只没有“户口”的狗。警方将重点查处没有办理年度登记、免疫手续的狗,居民应尽快为爱犬办理。一旦被查处,将没收犬只并处2000元罚款。
 
   我市10大公共场所不准遛狗:泉城广场及周边、泉城公园、千佛山公园、燕山立交桥桥下广场、英雄山烈士陵园及周边、省体育中心广场、博远广场、金牛公园东门广场、洪楼广场及周边、百花公园。
    据民警介绍,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的,自第二年起每年应当办理年度登记、免疫手续。养犬单位和个人须持《养犬登记证》和犬牌,携犬只到各区联合办公室进行登记、免疫,缴纳年度管理服务费,小型犬200元,其他犬只400元。
    单位养犬登记、免疫地点为南北丹凤街 2号,电话85922404;个人养犬登记、免疫地点详见下表:
地 点 电话
历下区:经十一路18-9号 82929896市中区:十六里河万寿路12号(市畜牧办院内) 82779557槐荫区:经十路苗圃门口(兴济河西侧往北150米路西) 85085084天桥区:标山路标山桥西口沿河向北500米 85907001历城区:历城区佳宝路13号 88115186长清区:长清区中川街东段(文昌兽医站) 87222961高新区:舜雅路雅居园小区东门 1585315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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