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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开展养犬整治 接受举报
作者:崔荣杰  文章来源:生活日报  更新时间:2008/6/7 9:19:22

  生活日报6月4日讯(记者 崔荣杰 通讯员 葛福庆 刘庆岭)根据《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要求,自6月11日至7月11日,济南市各级公安机关将在全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内集中开展养犬整治。
  
 本次养犬整治的重点是:未按《规定》养犬登记办证的;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的办公和生产服务区以及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内饲养犬只的;已登记办证的大型犬、烈性犬未圈养或者拴养的;携犬出户时未携带养犬登记证、为犬只系挂号牌的,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束犬链(绳)牵领的;携犬出户时,携犬人未随身携带清除犬粪的物品,及时清除犬粪的;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的;收容流浪犬和遗弃犬;依照法规加强对犬只禁止进入区域的管理。
  公安机关希望市民对违规养犬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是——
  济南市公安局:85922404;历下区公安分局:85084125;市中区公安分局:85084611;天桥区公安分局:85907001;槐荫区公安分局:85085084;历城区公安分局:88902987;长清区公安分局:87222961;高新公安分局:88871250;鲍山公安分局:88865258。
  其他单位咨询举报电话——
  济南市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16039;济南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85596093;济南市畜牧办公室:82779557;济南市工商局:82569576;济南市卫生局:8691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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