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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房申请标准公布
作者:黄强  文章来源:都市女报  更新时间:2007/9/2 14:06:15

   本报济南讯 昨天,济南市正式确定2007年度享受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的相关标准。其中,申购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低收入标准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670元(含)”,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而享受廉租房保障的家庭低收入标准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670元(含)”,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8平方米(含)”。

    有意申请廉租房租金补贴的市民也要留意,根据通告,廉租房租金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家庭人均使用面积12平方米;租金补贴发放标准为: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9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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