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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普高计划招生35812人
作者:赵静  文章来源:济南时报  更新时间:2007/5/13 9:33:20

   今年,我市有64828名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约比2006年增加2000人;我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5812人,其中择校生9220人,约占招生总人数的25.8%。我市中考报名自5月14日开始,19日结束,考生可顺序填报三个志愿。这是记者在5月11日召开的全市中考报名会议上了解到的。
   普通高中可以兼报
    今年我市取消原普通高中学校的批次设置,考生除四所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省实验中学、山师大附中、济南一中、济钢高中)以及济南外国语学校不得兼报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均可以兼报。 
 
   我市共有48所高级中学招生,其中公办高中35所,职业学校综合高中5所,民办高中8所。据了解,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5812人,其中包括职业学校综合高中招收的1500人,择校生约占招生总人数的25.8%,共9220人。13所指标生试点高中共招收指标生4632人。
    考生可顺序填报三个志愿,但只可填报两个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普通高中学校与普通中专(师范类除外)不能兼报。第一志愿报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的考生,第二、第三志愿只允许填报各类职业学校。
    同意交费择校上学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表明择校意向。信息技术等级考核为不及格的考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更改志愿。
    各县(市)区所属高中学校除历城二中、历城一中、章丘四中、济北中学按市教育局下达的面向市区招生计划招生外,其他招生学校在完成当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后,方可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总人数5%的辖区以外的考生。这项规定范围不包括历城洪楼高中和历城五中。
   5月14日中考开始报名
    今年中考的报名时间为5月14日至5月19日。初中学校负责组织考生选报志愿,填写《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济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卡》,对高中学校打印的学生信息认证单负责组织学生及家长认证签字;高中招生学校负责采集考生信息、打印信息认证单及印制考生准考证。
    高中学校不得为报名材料不全或相应认证不完整的考生办理报名手续,不按时送交“考生信息认证凭证”或没有签字的考生,将不准领取准考证。
    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对象为我市初中毕业生。考生报考普通中专必须持有我市户籍证明。报考济南师范、济南幼师的考生,必须持有招生学校面试合格后签发的《文化课考试通知书》。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有面试和加试要求的,考生需经面试和加试合格后方可报名。
   全市共设52个考点
    今年中考我市共设52个考点、29个报名点(不包括普通中专报名点),民办普通高中及职业学校设有专门的考点和报名点。
    市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考生第一志愿报省实验中学、山师大附中、济南一中、济南二中、济南三中、济南七中、济南九中、济南十一中、济南回民中学、济南中学、济钢高中、济南外国语学校、济南五十二中、济南艺术学校、第三职业中专综合高中、第六职业中专综合高中、历城一中、历城二中、历城洪家楼高级中学、历城四中、历城五中的,报名点及考点分别设在上述各学校。
    第一志愿报考其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报名点及考点设在济南回民中学。
    第一志愿报考普通中专的,报名点在考生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及高新区的初中毕业生(含外地回济报考的),第一志愿报考各类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的,报名点及考点设在第五职业中专及第六职业中专。历城区初中毕业生报考该类学校的,可就近到历城第一职业中专、历城第二职业中专、历城第三职业中专三所学校中任一所学校报名并参加考试。
    第一志愿报考省实验中学本校和东校的,均到本校报名并在本校参加考试,录取时学校将不分校区,统一划线录取新生,录取后,考生可选择就读校区。
    历城二中、章丘四中、历城一中、济北中学分别在市区设置分考场。市区考生报考历城一中的,可到历城区实验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和参加考试;市区考生报考历城二中的,可到历城洪楼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和参加考试;市区考生报考章丘四中和济北中学的,报名点及考点设在济南幼儿师范学校。
    济南三中在南、北两个校区分别设报名点,初中学校及考生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录取时学校将不分校区,统一划线录取新生,录取后,考生可选择就读校区。
    其他县(市)区考生的报名地点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二志愿至少提高10分录取落榜生
    中考录取预计7月5日开始,采用“按校划线,错时录取”的办法。指标生录取最低提档分数线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同时公布。考生成绩达不到最低录取提档线的不能被招生学校录取。
    录取时,各招生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先录计划内再录择校生,凡被计划内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择校。计划内有指标生录取计划的学校先录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
    计划内考生全部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组织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计划内录取资格。未完成计划内招生任务的学校按实际录取人数的比例招收择校生。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第二志愿招生学校须至少提高一个分数段(10分)录取第一志愿落榜生。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录取成长记录中等级评价优良的考生。
    根据我市录取规定,凡第一志愿填报师范类和普通高中且达到师范类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首先由师范类学校录取。
    (记者 赵静 实习生 马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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