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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违规将上“黑名单”
作者:甄真  文章来源:济南日报  更新时间:2007/4/15 9:00:03

  本报4月12日讯(记者 甄真)我市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已经确定。据悉,今年我市药品监管部门将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重点检查民营、专科医院;严查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无证经营、出租许可证等违法行为,整顿规范药店促销人员的促销行为;建立假劣药品信息内部通报机制及违规企业“约谈”制度、“黑名单”制度。
 
   在药品生产环节,加强对企业实施GMP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重点监控原辅料购入、物料管理、质量检验等关键部位和有投诉举报、存在安全隐患、进行资产重组、重要管理人员变动的企业;在注射剂、生物制品、特殊药品等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试行派驻监督员制度;严查非法配制制剂行为;特殊药品要监管到一针一片,确保不出现流弊现象。药品流通环节,将全面检查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执行GSP情况,严查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许可证、出租柜台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强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监管,对疫苗经营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曝光和对公众的警示力度,制定出台《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规范经营管理办法》。药品使用环节,将规范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的进货渠道;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突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较大民营医院使用高风险器械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强化义齿生产、骨结合植入产品、隐形眼镜和护理液专项整治;严格规范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严格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查。
    此外,我市药品监管部门今年还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规生产和经营、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建立违规企业“约谈”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全面提升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诸环节的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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