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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从2月11日至3月4日
作者:王端鹏  文章来源:济南日报  更新时间:2007/2/3 9:18:50

    本报2月1日讯(记者 王端鹏)今天从市教育局获悉,中小学寒假时间确定,2月11日开始,3月4日结束,3月5日正式上课。教育部门要求,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据了解,寒假中,全市中小学将开展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诚信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以及尊老爱幼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学校图书馆(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设施设备都将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
    市教育局还公布了安全值班电话86059500,春节公休期间值班电话86059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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