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整肃网络音乐:网民“海量制造”怎么管? 一个月前,空中网、新浪、百度等上书解决方案 本报记者 雷中辉 北京报道 文化部规定严查网民自行模仿、编创和表演的音乐产品,是受进口网络音乐产品审查的拖累。 当“网民原创音乐将被封杀”的说法满天飞,163888音乐社区的COO王豫华却不慌不忙。他或许更关心,“今后我的工作会不会更累”。 12月11日,文化部公布了《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文件规定,今后所有的网络音乐都必须在备案后才能经营,其中一条是,“网络音乐企业对不以赢利和商业营销为目的的网民自行模仿、编创和表演的音乐产品要加强审查”。 正是这一规定,使得网友们认为,盛行于民间的网络音乐将纳入到政府管理的体制下。 作为纯粹以网友上传音乐为主的网络音乐社区,163888至今已经有上百万首歌曲,王豫华介绍,几乎100%的内容都是网友自创和上传。作为社区的管理者,这种模式最省事也最轻松,因为所有音乐的版权问题,都在网友上传之前就已经解决。国内目前采取此模式的网络公司包括TOM在线、新浪、搜狐、A8音乐网等。
“如果网络歌曲全部备案,必然是一件很繁重的工作。”王豫华不担心原创音乐会受政策的阻碍,他更担心,如何才能完成这个浩大的工程。 “对我们来说,现在还看不到有什么影响。”国内一位经营网络音乐公司的总裁也认为,《意见》的核心是管理国外进口的网络音乐,对于国内原创的网络音乐其实是保护和鼓励的。 “文化部出台《意见》是为了规范音乐市场,保护知识产权和权利人的利益。”12月12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文化处处长刘强明确表示,认为《意见》将压制网民自主创作音乐的热情,是一种误解。 受进口网络音乐牵连 上述不愿具名的音乐公司总裁表示,文化部真正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管理那些未经备案和审查的进口音乐作品。《意见》规定,进口的网络音乐必须经文化部审查方可经营。 2006年5月,文化部开展了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网络音乐的专项行动。此前,文化部要求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四川、湖北等地文化执法机构,对非法经营音乐活动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其中,一些单位擅自传播未经审查的进口网络音乐产品成为文化部关注的焦点。 在2006年8月,文化部公布了第一批接受处罚的网站名单,其中“九天音乐网”、“搜刮音乐网”、“天虎音乐网”、“A8音乐网”榜上有名。为此,在8月于重庆举行网络音乐节上,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就明确表示,文化部将加强网络音乐的内容管理,通过网络传播外国音乐节目必须报文化部进行内容审查。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网络数字音乐的盛行,境外音乐进入国内的通道变得更加通畅无阻。一些国内本土网络音乐经营公司获得了大量境外唱片公司的数字音乐授权,并在国内进行经营。 此前,传统唱片公司在出版发行和进口国外音乐的时候,都需要经过文化部门的内容审查和备案,网络音乐备案也是遵循出版的惯例。但是,由于国内此前并没有关于数字音乐作品的管理规定,许多境外音乐作品未经审查和备案就进入国内。因此,文化部门需要对这些音乐作品进行有效的管理。 刘强表示,在一个多月以前,文化部草拟《意见》之后,召集了一批网络音乐的经营者进行了座谈和征求意见,各大网络音乐公司总裁也参与了这次会议。刘强表示,网络音乐备案目的很明确,就是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这一点许多企业都是赞同的。 11月底,国际7大唱片公司联合控告百度MP3搜索侵权案一审结束,7大唱片公司败诉。分析人士认为,由于网络传播导致的权利人诉讼,尤其是国际权利人诉讼案件上升,也是导致文化部门出台这一管理规定的一个因素。 一些网络音乐从业者认为,文化部规定严查网民自行模仿、编创和表演的音乐产品,是受进口网络音乐产品审查的拖累。事实上,数字音乐授权很难确认是否已经在文化部门备案,而网民自行上传作品也很难辨别究竟是否自创,或者有无涉嫌侵犯国外权利人知识产权。 海量音乐如何报批 王豫华则认为,网民创作的热情不会因备案而消沉,按照理解,网络音乐运营企业将要加强对网民创作歌曲的内容审查,这其实是早就在做的事情。 按照《意见》的规定,国内传播的进口网络音乐产品应当在2007年3月1日以前,补办内容审查手续。未依法正式出版发行的国产音像产品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的,企业应于2007年3月1日以前报送文化部备案。 刘强告诉记者,具体的备案和审查操作,将交由专门的网络音乐审查委员会负责,具体的操作程序由他们确定。文化部目前已经出具了两个文本,即《文化部进口网络音乐产品报审表》和《网络音乐产品内容审查程序及申报材料》。前述音乐公司总裁对记者表示,这意味着包括彩铃、铃声、MP3等等产品,都需要备案。 但是,一个月前,空中网、巨鲸、新浪、百度等国内的几家大型音乐运营网站曾经集体拟了一个关于网络版权和进口网络音乐相关管理的建议,提供给文化部参考。其中包括对具体操作问题的质疑,如“对国外作品的报批以及海量的歌曲审查如何完成”等等。不过目前文化部尚未提供一个明确可行的操作方案。 按照上述两个文本的具体操作,网络企业对网络歌曲的备案、进口网络音乐产品报审等程序,需要提交报审表、节目光盘(包括中外文歌词)、申请单位的网址、音乐产品登录账号及相应密码等等材料。王豫华也认为,这会是一个巨大的工作量。 不过,刘强认为,对网络音乐的监管是一个进步,因为此前许多网络音乐的违法行为得不到具体的规范指引。 今年中,有消息称,国家广电总局将对网民自主创作的网络视频节目出台监管措施,并进行内容的审查,同时加高从事视频在线服务企业进入的门槛;而风靡全球的博客也将在国内实行实名制,这意味着国家对于网络传播的监管正在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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