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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警示汽车须礼让电瓶车
作者:张良  文章来源:济南日报  更新时间:2006/11/7 9:59:28

 
    本报讯(记者 张良)不少有车一族反映,他们常常与骑电瓶车的市民发生交通事故。日前,市交警部门发出警示,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率较高,机动车驾驶员应注意安全礼让。
    有关调查统计显示,我市的电瓶车已突破10万辆,其中三成以上的电瓶车设计车速较快,给交通安全带来很大困扰。由于电瓶车安全性能差、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问题较为突出,致使交通事故率不断上升。市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骑电瓶车的人是交通弱者,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往往在发生事故中造成骑车人重伤或死亡。处于交通主导地位的汽车驾驶人,应该首先在道义上做好预防事故的防范工作,谨防与电瓶车发生事故。
 
   市交警部门建议,机动车在日常行驶中遇电瓶车时应注意安全礼让,通过析、察、留、跟、停、防六个方面防范与其发生交通事故。“析”,即分析骑车人的不同情形,判断可能发生的情况;“察”,即时刻注意观察电瓶车的动向,正确判断、适时采取对策;“留”,即汽车与电瓶车交车、超车时,要留出足够的距离,提高鸣号;“跟”,即在超越电瓶车时,如遇狭窄、障碍、弯道等复杂道路时,要降低车速跟一段时间,不可冒险超车;“停”,即遇电瓶车快速下坡,骑车人惊慌、道路障碍等情况,与电瓶车交会时不要抢时间;“防”,即遇交叉路口、集市、城镇、巷口、农村道口时,要特别防范电瓶车突然冲出,应保持低车速,以防止突发情况。
    记者了解到,我市交警部门还将在社区开设交通安全课,电瓶车安全上路将成为普及教育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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