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8日讯(记者 傅晓峰)省府前街改造工程今天发出拆迁延期公告,原定于今年12月26日的拆迁最后期限延期至2007年1月13日。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与拆迁人在搬迁截止日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
据此前市建委发布的拆迁通告,省府前街的拆迁冻结范围是,北至省府西街路北平房、省府东街21、23、25号沿街平房及省府东街7号、9号,贡院墙根33号;南至泉城路;西至鞭指巷路西;东至省府东街10、12、14、16号,芙蓉街61、69号后院,泉城路221号院(原省统计局)东院墙(不含泉城路221号后门原省统计局宿舍三幢五层居民楼)。本冻结范围只包括城市居民用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