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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终于“免费”
作者:张宗堂 吴…  文章来源:济南时报  更新时间:2006/9/4 9:57:11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 张宗堂 吴晶)即将于9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不收学费杂费作为一条重要原则予以确立。法律同时明确,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今年春季开学时,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5000万学生的学杂费已经免除;明年春季开学时,免费义务教育将推广到中部和东部地区。
     但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杂费还需要一个过程。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研,加快工作步骤,积极推动、组织地方政府做好各项准备,力争尽早实现全国所有城市义务教育不收杂费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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