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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二年级取消家庭作业
作者:温涛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06/4/29 9:59:28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总量不超过1小时,初中各年级不超过1.5小时,高中各年级不超过2小时。要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
  ■对“重灾区”,教育部门要与学校签订减负责任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要公开举报电话;各地各学校设减负督察员。发现违规违纪事件,有关当事人3年内评定职称和评先树优实行“一票否决”。  
  本报济南4月28日讯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要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中学生在校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省教育厅28日出台做好为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意见,并表明家长可以此为据,向教育部门投诉学校或老师的违规违纪行为,有关当事人3年内评定职称和评先树优实行“一票否决”。

  省教育厅专门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的意见》,要求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国家、省课程计划组织教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增删课程和增减课时,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购买或向学校摊派教辅资料。开展各类专题教育要以国家课程的学科教学渗透、地方课程教学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为主,原则上不编写活动用书。确需发行专题教育活动用书,应以活动组织单位赠送和学校购买为主,不得要求学生购买。
  学校不得在“一费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收取其他课本费或教辅资料费。按标准收取的课本和作业本费不得挪作他用。
  控制学生家庭作业的分量和难度。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总量不超过1小时,初中各年级不超过1.5小时,高中各年级不超过2小时。书面家庭作业应分必做和选做,以使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基本完成,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家庭作业。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或变相惩罚学生。
  学校和老师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学生在校的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时间(包括自习),小学6小时,中学8小时。寄宿生晚自习不超过1.5小时,要保证小学生每天9小时以上睡眠时间,初中生每天9小时睡眠时间,高中生每天8小时睡眠时间。
  学校、教师在法定节假日、星期日(义务教育阶段包括星期六)和寒暑假不得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进行其他形式的集体补课,更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小学、初中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
  学校要认真落实“两课(体育、艺术课)两操(广播操、眼保健操)两活动(课外文体活动)”。要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不准挤占体育活动时间和场所。
  要控制义务教育学段的考试方式、科目和次数。小学除语文、数学、英语每学期期末举行一次考试外,其他课程不得组织考试,学业成绩评定应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制。初中除毕业升学考试外,其他考试均由学校自行组织。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团体、机构和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类竞赛活动。
  教育评价要改变仅凭学业成绩给学生下结论的状况,注重过程评价,实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与特长发展的全面评价。
  在个别学生负担较重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所辖学校签订减负工作责任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要公开设立减负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学生课业负担备案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各地、各学校设立减负督察员,受理群众举报,检查本地、本学校减负工作的落实情况。
  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将对减负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或群众举报后核实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违纪违规事件,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3年内评定职称和评先树优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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