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全市所有教育收费都要先公示
作者:王端鹏  文章来源:济南日报  更新时间:2006/2/26 9:29:21

    本报2月25日讯(记者 王端鹏)今天从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了解到,今后我市所有教育收费都必须先公示后收费,不论数额大小,一律经同级教育局批准。

    我市将严禁突破规定违规招生、择校,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建校费”、“赞助费”,严禁用强迫或变相强迫手段进行违规收费,禁止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实验班或补课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同时,所有学校要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将招生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等情况和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开。今后所有收费,不论数额大小,一律经同级教育局批准,并要先公示后收费,没有公示的不得收费。
    此外,我市还将建立健全乱收费问题及查处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乱收费行为一经查实,责令其立即清退全部乱收费数额,追究乱收费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由相关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