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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年检3月31日结束
作者:黄强  文章来源:济南时报  更新时间:2006/2/17 9:19:57

   时报2月16日讯(见习记者 黄强 通讯员 刘鹏飞)我市今年的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已于1月1日正式开始,并将于3月31日结束。记者今天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了解到,至今天,我市登记的460余家事业单位中,参加年检的仅30家。

    据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相关人员介绍,事业单位年检主要对事业单位的资产、债务、人员编制、过去一年中履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职责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事业单位,将在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加贴年检合格标记,对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则要做出相应整改计划。同时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限期有效证书。超过有效期或不按时年检的单位,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将自动废止。
    对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醒各事业单位,按规定日程安排,于3月31日之前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经二路193号817室)办理年检手续,年检所需材料可从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www.jnrs.gov.cn)上查看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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