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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选调大学生工作开始
作者:解照辉  文章来源:都市女报  更新时间:2006/1/27 9:31:47

    本报济南讯 山东省委组织部昨天公布了2006年选调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工作的简章,报名时间截至2月28日。全省计划选调1000名左右,其中女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占一定比例。3月18日上午在济南集中组织笔试,考试成绩于3月下旬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选调范围,不限生源、不限户籍,凡符合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2006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除外),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留学归国应届优秀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均可报名。

    但是,选调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学习成绩优良,获得过院系级以上奖学金。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的研究生,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全国重点大学的本科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毕业生和少数民族考生,可适当放宽条件。
     在年龄限定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报考共青团系统的,本科生不超过23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6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29周岁。
    省内高校(包括教育部直属驻鲁高校)的推荐报名工作,由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负责。院系党组织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向高校党委组织部推荐符合选调条件的人选。省外高校的学生通过信函方式报名。省内高校的具体报名时间由各高校确定后通知学生,省外高校学生的报名时间以邮戳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将在4月中旬,由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4月下旬,考察组到高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然后确定录用。
    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全部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一般安排担任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职务。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的选调生,一般安排到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或其基层派出机构工作。共青团系统的选调生,关系落到县(市、区)、乡镇团委,先到农村或城市社区挂职锻炼1-2年。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市直综合部门,先到基层对口部门挂职锻炼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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