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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代理收费不得超五元
作者:王凯  文章来源:时报  更新时间:2006/1/12 9:21:57

   时报1月11日讯(记者 王凯)今天,济南铁路局作出规定:代理售票网点除收取票面所记载的票价,以及5元的“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之外,代理售票网点不得再加收任何费用。

    铁路部门提醒旅客,在正规代理售票网点内,有济南铁路局统一监制的铁路客票代理销售标志和《铁路客票销售代理业务批准证书》。旅客在购买车票时如发现铁路代理售票点有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可拨打95105865投诉热线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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