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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下月起明码标价
作者:马国军  文章来源:济南日报  更新时间:2005/12/19 9:41:52

    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对各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除此之外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对于“乱喊价”的维修机构,物价部门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


    记者今天走访发现,大型家电卖场几乎都已设立专门的维修部或维修中心,并已实行明码标价。苏宁电器有关负责人认为,该规定的出台,有利于消费者对维修机构进行比较和选择,作为正规商家来说欢迎这个规定出台。在八一立交桥附近一家售后维修点,记者看到,各项维修服务清单摆放在显著位置:更换空调感温探头10元、清洗2匹以下空调费用20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济南各大家电卖场多已实行维修服务明码标价,但一些小维修公司以及维修个体户在这方面则鲜有动作。有关人士表示,由于该规定只是行业推荐性标准,并不具备强制性,因此对散露街头的众多中小家电维修部不一定能起到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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