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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种情况可视为工伤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03/12/7 9:37:2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说,根据新的工伤认定办法,工伤认定范围与以往相比有所放宽。共有十种类型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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