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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考招生政策调整
作者:徐静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04/2/27 9:36:25

  ■从本科二批起只分四条分数线
  ■录取批次调整为六批
  ■取消省优干部加十分投档办法
  ■部分学校可预留计划
  本报潍坊2月26日讯(记者 徐静)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普通高校
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在2004年高考中,我省将在统一划线、逐步缩
小分数线差距、省优干不再加分照顾等方面进行改革。
  ●为了逐步推进全省实行一条分数线,在2003年全省由18条分数
线缩减为8条分数线的基础上,2004年从本科二批开始,全省共分4条
分数线,市级财政拨款兴办大学的市一条分数线,副省级城市济南、
计划单列市青岛各一条分数线,其他市一条分数线,线上考生按志愿
统一排队录取。军事、公安院校录取执行全省统一分数线,投档比例
调整为1:1.2。
  ●今年不再实行省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投档的办法,改由招生学
校通过预留计划及自主选拔录取等多种渠道择优录取。其他加分照顾
政策仍有保留。原来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改由招生学校自主
组织测试,录取时在同批次线上、学校提档线下20分之内由高校择优
录取。
  ●填报志愿时间及录取时间稍有调整:填报志愿时间拟定本科6
月27—29日、专科7月25—26日。志愿卡设计两张,本科一张、专科
(高职)电大一张。专科(高职)志愿在本科录取结束后让考生填报。
成绩出来以后,划定填报志愿资格线。录取时间拟定普通本科7月3日
—22日、普通专科8月1日—8日。部分高职学院、电大普通班及民办
高校如生源不足,在规定时间内(预计为9月上旬)由市招办再组织
一次生源,让考生重新填报志愿,由省招办组织办理录取手续。录取
批次由7批调整为6批。将原来专科的专二、专三合并为专科二批。这
样共分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高职)一批、
专科(高职)二批。
  ●安排跨省招生的高校可以在年度招生规模内自主预留少量计划,
其中本科预留不得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3%,专科(高职)预留
不得超过专科(高职)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
线上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高校不得随意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
并负责处理因调整或预留计划使用不当而造成的遗留问题。
  ●教育部规定,从2004年起,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可安排招
生来源计划,独立进行招生。凡未经教育部确认或审批的、普通高校
以民办机制举办的各类二级办学机构,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办公
室一律不得为其公布招生计划并安排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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