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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缴纳保险费究竟保什么
作者:冯俊玲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更新时间:2003/8/20 10:14:38
每当新学年开始的时候,学生在交学费的同时都会缴纳从30元到50元数目不等的“平安保险费”,至于具体“保”什么,能赔付多少,很多家长并不清楚。但今年秋天,这种糊里糊涂买保险的状况将会改变。今年4月,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学生平安保险业务经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从今年8月30日开始,学校将不能再以投保人的身份为学生统一办理学生平安保险,而改由学生家长自主办理。只有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才能作为投保人,并在亲笔签字认可后,保单才能生效。业内人士认为,这将会给整个学平险市场带来不小的震荡。
  家长:有了自主选择
  “学平险”即“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它的被保险人是在校学生以及所有未成年人,提供的保险保障主要包括意外伤害保障、意外伤害医疗保障、住院医疗保障等等。但这一险种的具体内容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百分之六七十的家长都不太清楚,有10%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具体内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一位张女士告诉记者,“我女儿上幼儿园时每次开学都交学平险,我们只是交钱,还真不知道保险的内容是什么,而且,学校也从未向家长详细解释过”。当她得知家长可以为子女买平安保险后,她高兴地说:“我女儿开学就上一年级,终于能为她选择适合的保险了,我认为还是由家长购买更好些,最起码能了解保险的详细内容。而且,在学校设兼职代办人员,学校不再作为投保人,这样既方便了,透明度也提高了。”在公司上班的王女士听到家长可以为孩子购买学平险后说:“合法权益终于得到保护了。”原来她十岁的女儿在学校时小腿骨折了,当时由于家人不知道平时给女儿交的学平险的内容是什么?于是自己承担了全部医疗费,后来听别人说还能找保险公司理赔,便急忙去找相关单位,可是早已过了赔付期限,一家人有苦难言。现在不会再有这事了,不仅花钱买保险能心中有数,更重要的是知道怎样保护合法权益了。
  保险公司:变了销售方式
  以前,各家保险公司学平险的产品设计、操作管理方式都是针对学校之类的团体机构,一般都由学校代学生购买,将学平险作为纯粹的团险业务来做,即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是用一张总保单承保一大群学生意外风险,由保险公司与投保方的代表(往往是学校的有关负责人或领导)签订的。面对保监会的规定,各保险公司将如何应对?在采访中了解到,中国人寿、太平洋寿险及平安寿险等公司都尽快调整了销售方式。
  中国人寿团体部陈青松谈到人寿现在有以下几种销售方式:一种是直销,家长可以直接到所在地营业点直接购买;第二种是公司在学校设有兼职代理业务员,家长可到学校去咨询相关事宜,然后交给业务员去办理,这样对家长来说很方便;第三种是到银行网点购买,此外还可直接拨打电话,公司可根据需求上门服务。陈先生还补充说:“我们公司做学平险已有十五六年了,光北京去年就有100多万人投保,完善的服务体系赢得了学生家长的认可,因而市场份额应该不会受什么影响。”
  太平洋寿险北京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说,他们将提供各种途径供家长选择,也可通过公司24小时客服热线或通过公司网站直接填写投保信息,公司将根据所填写资料和需求派专人上门服务。此外,为了保证学平险的顺利销售和完善后期服务,太平洋寿险北京分公司为学平险设立了专门理赔柜台,同时公司还对所有学校提供了上门理赔服务,家长既可到保险公司亲自理赔,也可以通知兼职代办员,委托其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监会:强了市场规范
  为了规范学平险市场,早在1999年中国保监会就曾下发《关于规范中小学生平安保险代办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保险公司不能委托学校办理学平险,而应指定校方的某位人士做代办人,由学生家长和保险公司签订一对一的保险合同。但还是有某些保险公司在钻政策的空子,团险直销的痕迹依然很重。日前,保监会又针对一些保险公司在学校强制投保学生平安保险的情况,发布了关于学生平安保险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尤其强调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强制学生投保学生平安保险,学生及学生家长有权自主选择是否购买学平险及购买哪家的学平险,如有利用行政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保监会将对违规保险公司依法查处。
  学生平安保险从1984年开办至今,已走过19个年头。从今年8月31日起,家长终于能为子女自主选择学平险了,这意味着市场向前推进了一步。       文/本报记者 冯俊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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