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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15个工作日内办妥
作者:芦燕娟 徐…  文章来源:济南日报  更新时间:2003/8/16 12:03:20

公积金贷款15个工作日内办妥

 
 
    本报讯 本报昨日独家报道《解读住房公积金缴纳和支取政策》刊登后,很多读者来电咨询相关问题。就市民关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限、利息等焦点问题记者再次采访了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人士。
   15个工作日办妥贷款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人员介绍,为解决原来公积金个人贷款时间较长的问题,该中心对贷款资料的流转实行签收制度,将具体时间分段为:受托银行受理借款人申请、审核客户资料提出初审意见的过程不超过2个工作日,并在初审合格后当日或次日报送中心;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借款条件、借款额度、借款年限及借款资料的审查过程不超过4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后划拨贷款资金的过程不超过1个工作日;各主办行在贷款资金到账后下划到所属经办行,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受托银行通知客户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的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受托银行向开发商或集资建房单位划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所有流程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也有利息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9]77号文件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按照有关部门规定,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不征收利息税。
   公积金贷款优惠多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相比有很多优惠政策,不仅年利率同商业银行相比低一个百分点,贷款人还可自主决定是否办理房屋保险。另外,贷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期限内,还可每年提取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用以公积金贷款的还本付息。
    另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了几部热线电话,以方便市民业务咨询和公积金金额的查询。业务咨询电话:6561943 (公积金汇缴、支取),6561951(公积金汇缴),6561985(公积金支取),6561971(公积金贷款);公积金金额查询电话:6561933(身份证输入,试运行),7905998、7905999(公积金账户输入)。 (本报记者 芦燕娟通讯员 徐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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