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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严禁拒保车辆
作者:李英辉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2004/2/5 9:26:29

  本报讯  (记者李英辉)“吉利车不保,桑塔纳不保,福田车不保……”对于此前保险公司可不可以对保险风险程度较高的车辆收取较高保费甚至拒保问题,保监会近日发出的《关于车险费率调整权限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各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分支机构拒绝承保某类车辆保险业务。

  《通知》提出,对风险程度较高的车辆,各保险公司可以调整费率。但保险公司上调费率累计幅度不能超过保监会批准基准费率的30%,下浮费率累计调整幅度不能超过保监会批准基准费率的20%。

  《京华时报》(2004年2月5日第B2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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