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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商再推补充措施优化服务
作者:袁家照  文章来源:济南时报  更新时间:2003/12/31 9:26:38
12月31日消息: 继今年7月份出台“促进环境优化服务保障发展四项二十五条措施”后,今天,济南市工商局又推出3项16条补充措施,为我市企业发展再次“松绑”。 
鼓励发展服务业 为民企担保贷款 
企业可利用闲置厂房、场地等存量资产,以自营或出租、发包等形式兴办市场和餐饮、娱乐等服务业,盘活资产,创造效益。农村、农民可利用自然、人文资源开发具有乡村特色、庭院特色的旅游、餐饮等服务业。新建市场免费办理市场登记和合同抵押登记,自设立登记起一年内,前6个月免收市场管理费,后6个月减半收取市场管理费。 
目前,天桥工商分局、天桥个私协与个体私营业户共同出资成立了天桥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该中心资金担保中心成立两年来,已为民营企业提供近4000万元的贷款担保。其运作方式是,信用中心为业户担保贷款,而业户也以联保或用自己的财产对信用中心实行反担保。市工商局计划在此基础上,使该中心面向全市民营企业服务,增加担保能力。 
非股东可出任法人 注册资本额再调低 
这次市工商局对投资条件再次放宽,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规定禁止经商办企业的人员外,其他在职人员均可向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各类企业出资入股。股东以外人员经董事会选举,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设立的有限公司,可以公司全部资产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其是否开展经营活动,不作为工商登记、年检的审查内容。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累计对外投资额是否超过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不作为工商登记审查条件。 
5类企业注册资本限额再次放宽。以商业零售业为主,兼营部分产品加工、制作的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30万元。以商品零售为主,兼营部分商品批发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30万元。餐饮、娱乐、旅馆等服务性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10万元。餐饮、娱乐服务业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500万元,并允许投资公司运用其全部本金进行投资。 
可在住所从事经营 取消八种登记材料 
在征得居委会或社区、物业管理同意后,允许保险代理、计算机应用、信息通讯、会计、法律、咨询、科技服务等将住所登记为经营场所。 
企业登记注册取消8种材料,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投资者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企业除法定代表人以外其他董事会成员的简历和签字备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经董事会授权,可由获得授权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不再提交董事会决议;在国外长期居住人员和出国留学人员,办理工商登记不再提交国内居住证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由中方接待单位或合作伙伴提供办公场所并出具书面证明的,可免予提交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取消专业人员证书证明;取消房屋租赁协议租期必须一年以上的规定;允许外商以传真件作为有效登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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