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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详细部署预防禽流感
作者:常新喜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05/11/4 9:20:10
  本报11月3日讯(记者 常新喜)家禽必须要进行强制免疫。记者在3日召开的济南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建立完善的禽流感预防体系,11月中旬前,济南市必须要完成对家禽的强制免疫。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从疫区调入禽类及禽制品,未经检疫的禽类和禽制品也不得上市销售。
 

  据介绍,由于济南是重要的交通枢纽,人员密集,而且还是畜禽产品的重要集散地,畜禽饲养密度高,规模大容易发生禽流感疫情。为此,济南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快家禽的强制免疫,其中,蛋禽、种禽、水禽的免疫率必须要达到100%。该项免疫工作必须在11月中旬前全部完成。对规模家禽饲养场要实行封闭管理,并引导群众将散养家禽进行圈养。
  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监控网络体系建设,密切注视辖区内禽鸟疫病情况,切实掌握疫情动态。畜牧、林业、卫生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家禽、鸟类的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并建立一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监测点。进一步加强对水网、养禽集中地区、候鸟迁徙地区、边界地区等重点区域的疫情监测,加大检测频率,加强预警预报工作。发现禽类或鸟类疑似疫情或不明原因大批死亡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按照规定及时严格处理。
  为预防禽流感,济南市还特别要求,要加强禽类饲养、屠宰、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检疫。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运输、流通监管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禽类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尤其要做好调入和在济南市中转禽类及禽制品的检查检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从疫区调入禽类及禽制品,未经检疫的禽类和禽制品不得上市销售。
  济南市政府还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各级突发疫情的应急预案和相关防控方案,一旦发生疫情,必须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确保疫情信息报告渠道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凡是发现突发疫情,要依法果断处置,坚决消灭在疫点上,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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