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公交司机将按“星”拿薪水
作者:王娟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05/1/4 9:22:48

本报1月3日讯(记者 王娟 通讯员 孔庆平)从元月1日起,济南市公交总公司对运行一线的员工实行按照服务质量确定星级、依星定薪的新型管理模式,星级越高待遇越好,从而提高公交行业的整体服务质量。



  为将市民监督和驾驶员服务有效结合,济南市公交总公司从今年元月1日起,在运行一线驾驶员中实行星级服务,把服务质量按不同内容,分解为若干项目进行检查,实行百分考核,按照考核的分数定级挂星,并与每个驾驶员的工资效益直接挂钩。星级服务分为五级,最低是一星级,最高为五星级。
  据了解,星级服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车内设施齐全有效,车辆不缺漆、不缺玻璃、不缺坐椅或扶手杆;运行中不出现大间隔或串车现象;尽量杜绝服务纠纷和乘客投诉;车辆尾气排放是否达标;驾驶员上岗时要悬挂服务标志,杜绝抢道或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现象;要搞好车辆卫生,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做到脏车不上路,始发车内无杂物;接待乘客时要热情礼貌。此外,还要做好安全工作,保证行车和乘客乘车安全。
  驾驶员的星级评定不是终身制,每月都要进行检查考评。公交部门将在市区公交站点、IC卡发售处以及12319网站和服务热线设立评议台,市民可以在评议台对服务质量打分,依照乘客的满意度确定驾驶员的星级。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