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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监管机构质疑中国人寿IPO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华尔街日报  更新时间:2003/11/19 10:29:16

  据知情人士周一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hina Life Insurance Co., 简称:中国人寿)20亿美元的首次公开募股(IPO)计划的市场推介活动将无法按预定时间开始。美国监管机构对该公司在上市筹备过程中进行的一项重组有疑问,该公司必须首先回答美国监管机构就此提出的问题。

  

  中国人寿计划年底前在香港和纽约上市。这家保险公司在中国保险市场的市场占有率是最高的。

  据消息人士称,香港监管机构于上周末原则上批准了该公司的上市计划,但正式批准要等到美国监管机构同意之后。这次股票发行有可能是亚洲规模最大的IPO。一位知情人士称,他们希望香港和美国的发行工作能同步进行。

  原本定于本周向基金经理做市场推介,现已取消。这次公开募股是否会推迟到2004年须视获得上市许可的时间。

  如果中国人寿的上市推迟到2004年,那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 Property & Casualty Co., 2328.HK)的IPO规模将在香港今年的上市记录上名列榜首。该公司于11月初通过募股筹得资金52.2亿港元。

  据消息人士称,虽然时间紧迫,但中国人寿仍有可能在2003年实现上市。该公司可能一获批准就立刻开始市场推介活动。

  引起美国监管机构注意的是该公司为在上市前减轻负利差的负担而进行的一次特殊的重组。

  香港监管机构上周四就中国人寿申请上市问题举行了听证会。之前也曾在11月6日举行过听证会,并要求公司进一步提交相关信息。其中一位知情人士称,现在的问题在美国,而不是香港。他说障碍在于上市前进行的一次重组。

  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中国的寿险行业普遍采取了较为激进的市场拓展策略,向投保人保证回报率高达10%。利率的下跌导致保险商们严重资不抵债。

  政府在1998年宣布这种保证回报率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但当时各保险公司在过去10年估计已经因此累计损失了人民币500亿元(1美元=人民币8.28元)。

  为了防止保证回报率的问题影响公司的上市计划,中国人寿进行了重组,海外上市资产只包含1999年6月11日以后的资产,而母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China Life Insurance (Group) Co.)承担了全部提供保证回报率的保单。

  据消息人士称,将会有多种融资渠道帮助母公司减轻负担,其中包括出售在中国人寿的现有股份,将中国人寿缴税后的退税金额最终返还给母公司,以及将来上市之后中国人寿派发的股息。

  知情人士称,一家被指定检查中国人寿及其母公司财务状况的保险精算公司认为,上述资金足以满足母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之资本需求。他们称,如果必要,中国财政部也会承担旧保单造成的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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