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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解除“学生婚”限制
作者:蒋波  文章来源:生活日报  更新时间:2004/2/24 9:47:14

  本报济南2月23日讯 (记者 蒋波)近日,山东大学出台了关
于在校学生结婚和申请生育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提出,符合法定婚
龄的男女在校学生可以结婚,符合条件的还可生育。对这一关系自身
利益的消息,大多数学生反应冷淡,感觉“结婚离我们还很遥远”。


  教育部取消高考报名年龄限制和婚否限制后,在校大学生能否结
婚曾在社会上引发了一场大讨论,1990年教育部颁布的《大学生管理
条例》,明确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而新修订的《婚姻法》则为达到
婚龄的在校大学生结婚扫除了障碍。山大此次的新规定提出,鼓励晚
婚,符合法定婚龄的男女在校学生可按国家《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结
婚登记手续。要求生育的已婚学生,必须达到晚育年龄,在领取《计
划生育服务手册》后方可怀孕生育。在读期间生育的,应休学一年。
  这一消息在学生中并没有引起太大反响。“结婚?”新校大一的
小孙听到这个消息有点诧异:“我还小呢,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文学院大四的一名女生说,自己正在找工作,没有结婚的打算,而且
也没有这个经济实力。山大法学院研究生张志说,这项规定从法律角
度讲很有意义,保护了在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但是自己没有打算在
校期间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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