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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育乱收费校长一律撤职
作者:彭东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04/2/21 9:09:37

  本报济南2月20日讯(记者 彭东)今后哪家学校胆敢乱收费,
不仅将按照乱收费的10倍数额扣减学校的教育投入经费,而且校长也
会因此丢掉“饭碗”。在今天召开的济南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暨教
育形象建设年大会上,济南市教育部门出台了“五项禁令”,以遏制
乱收费现象。
  据介绍,在济南市教育局确定的今年教育形象建设年活动中,治
理乱收费将是重中之重。去年济南市教育局联合物价、审计部门对省
城各类学校组织了三轮检查,共检查了68所中小学及教育主管部门,
治理乱收费项目9项,查出乱收费金额606.31万元,清退583.5万元,
处理乱收费责任人4人。   
  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济南市教育局出台了五项禁令,严
禁各级各类学校触及乱收费“雷区”。一是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二是严禁违反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
学生订阅教辅资料和其他报刊、书籍;三是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
参加校内外举办的特色班、辅导班、补习班并借以收取费用;四是严
禁强行向学生推销各种学习用具和生活用品;五是严禁统一组织或强
行为学生代收代办各种保险。
  今年,济南市将开展春、秋季开学收费专项检查,对违反五项禁
令发生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和单位,除按有关规定清退全部乱收费款项、
并10倍扣减该校教育投入经费、年底全方位考核“一票否决”外,还
将取消上年度获得的荣誉称号;对校长、分管校长,将一律撤职;对
学校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等直接责任人,将解
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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