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村(居)改造进行违法开发的房子,表面上价格低廉但实际上暗藏风险。今天,济南十部门联合签署通告,要求以旧村(居)改造名义实施违法开发建设的立即停工,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占用耕地的楼盘将强行拆除。

今天下午,济南市建委、市经委、市规划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十部门举行新闻发布会,彻底叫停违法旧村改造,要求正在进行开发建设的项目立即停工,严重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限期拆除,违法占用耕地的要限期复耕。 据通报,近年来济南城乡结合部的部分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和开发单位借用旧村(居)改造名义,在未办理规划、土地及开工建设等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实施开发建设项目。经核实,全市现有96个村居在进行违法建设,除建成已交付使用的200多万平方米外,仅在建工程项目就有113处,建筑面积近600万平方米。 今天发布的《关于禁止以旧村(居)改造名义实施违法开发建设的通告》明确规定,凡以旧村(居)改造名义进行违法开发建设的项目,严禁各金融机构向其发放各种形式的贷款,严禁供电部门向其提供施工用电电源和正式用电电源。 同时,所有以旧村(居)改造名义进行违法开发建设的各类经济合同均将被视为无效合同,越权违规审批建设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房屋确权、越权处理违法开发建设项目的行为均为无效行政行为。 通告说,已经违法开发建设和预售、销售的房屋,其相应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开发单位必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报,自觉接受处理。 逾期不申报或顶风而上继续实施违法开发建设行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