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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废止122条业务规则
作者:南方都市…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3/9/18 14:34:02
深交所废止122条业务规则
  提供更明晰游戏规则,建立更公开透明投资环境,有利于证券交易和监管

  本报讯 (记者杜雅文)深交所日前完成了建所以来第三次业务规则的全面清理,记者昨日从深交所获悉,深交所已在网站上公布了废止的122条业务规则的目录。这些规则发布时间从1990年到2002年不等,时间跨度长达12年,废止的原因除了已明令废止、自行失效外,也有根据业务发展不再适用而废止。
  据了解,深交所成立后曾于1998年、2000年两次进行业务规则全面清理工作,并对清理后的现行有效规则进行汇编,通过深交所网站公布,供需要者查阅。今年7月11日,深交所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作了修订,以进一步规范该所文件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为更好地规范服务市场,深交所于今年初开始着手第三次业务规则清理工作,对截至2002年12月31日之前的业务规则进行全面清理,逐一进行效力确认,确定了已明令废止、自行失效和因业务需要不再适用应予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
  在深交所网站上,记者看到了此次废止的所有业务规则的目录,如1990年出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市场上板竞价作业程序》、2002年2月出台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适时进行业务规则清理工作,对不适应业务需要的规则予以废止,既有利于交易所依法履行组织证券交易和一线监管职责,又有利于为投资者和其他市场参与者提供明晰的游戏规则,建立更为公开透明的投资环境。今后,深交所将把业务规则清理作为一项例行工作,并长期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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