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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十大罚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济南时报  更新时间:2004/9/1 9:37:24

   时报8月31日讯 今天,市城管执法局公布了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成立一年来的十大执法案例。这些案例几乎全集中在建筑领域。据了解,这是我市近年来对违章建筑市场进行的最大规模的一次清理、处罚。
   最大一笔罚款:2241万元
    今年2月27日,历城区城管执法局五中队执法人员经检查发现,我省某技术学院在历城区彩石镇进行新校区建设,共28个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22.725万平方米,总造价2.4904亿元。以上工程全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月5日,执法人员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对方拒不改正,继续施工。


    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历城区城管执法局于5月17日向这家技术学院下达听证告知书。对方于5月19日提出听证要求。6月1日,历城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在听取了对方的陈述和申辩后,于6月16日依法对其做出罚款224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燕子山西坡惨遭毁林劈山
    2004年4月23日,历下区燕子山西坡遭毁林劈山。破坏者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目的是在此建“燕子山庄住宅及配套公建”工程。山体遭到严重破坏,上山的路被挖断,靠近东边山坡的地方,劈山挖石造成的纵贯南北、竖直陡峭的山岩约有数米高,白花花的岩石与山岩上面郁郁葱葱的松柏山林形成鲜明对比,十分刺眼。
    市城管执法人员迅速出击,现场查实,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未经市园林主管部门批准,在燕子山西路损坏侧柏154株、果树25株,并造成树木死亡。按照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罚款68.51万元。
   大学宿舍楼手续不全
    山东省某集团第十有限公司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家大学宿舍楼施工。市城管执法人员于2003年9月25日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施工,但这家公司拒不停工。根据有关规定,市城管执法局对其罚款105万元。
    据介绍,被罚的这家公司位于历山路上,拥有一级资质。施工的大学宿舍楼位于这家大学东校区,是教工高层住宅楼,面积约1.3万平方米,造价约2100万元,共11层。工程于去年7月10日开工,查处时已建到地上3层。
    1500平方米违章门头房被强拆
    天桥一家集团企业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新建成的北园立交桥南面桥下,白鹤装饰城西侧,占用道路和绿地建设砖混结构的二层门头房23间,面积约1500平方米。城管执法人员于2003年10月28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但对方置之不理,继续施工。11月18日下午,市城管执法局和天桥区城管执法局150多名执法人员,租借3部拆除机械,将该集团违法在建的1500多平方米门头房全部拆除。
   建设路4座高楼被查处
    某热电公司在建设路90号建楼4座,市中区城管执法人员去年10月21日检查时,发现1号楼基础刚做好,2号、4号楼已盖到12层,3号楼已盖到10层,总建筑面积已达3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4000万元左右,用途是商品房。
    据询问笔录,虽然当时该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土地出让金已交纳,土地评估已完成,但土地证还没有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没有。在证件不全的情况下,工程于2002年11月底开工,3家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这家热电公司被罚款50万元。
   在建汽车展厅被强拆
    2004年3月10日至11日,槐荫区城管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在段店镇大金庄1113号院内,段店镇公路运输管理站正在进行汽车展厅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地基基槽已开挖80厘米左右。经检查询问,当事人未能提供任何规划施工手续。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工,并向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暂扣部分施工工具。4月10日,执法人员责令施工单位在12日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但当事人依然置之不理。15日上午,市、区两级120多名城管执法人员联手,对违章建筑强行拆除。
   2亿元工程违法开工并全部竣工工
    2003年8月30日,历城区城管执法局五中队执法人员经检查发现,我省某工程学院在港沟镇建设新校区工程,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总造价2亿元。该工程全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历城区城管执法人员检查时,该工程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历城区城管执法局于2003年9月18日依法对其做出罚款18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历城区城管执法局于2003年12月26日申请历城区人民法院对其强制执行,截至目前,已执行回罚款900万元。
   桑园路无证建房4.1万平方米
    2003年9月15日,历城区城管执法局三中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我省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历城区桑园路7号开发建设的1号、2号、3号高层住宅楼为18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造价8000万元,该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在历城区城管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完工尚未验收。执法人员立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后,被处罚人拒不改正。
    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于11月13日依法对其做出罚款4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改正违法行为。历城区城管执法局于2004年3月18日申请历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处罚人强制执行。
   教育示范园无证建设
    2004年3月10日,历城区城管执法局一中队执法人员经检查发现,济南市一建集团总公司为市教育局施工的位于彩石镇蟠龙山的教育示范园一期教学实验楼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该工程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总造价3531.5万元。执法人员于3月22日对一建集团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当事人拒不停止施工,并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加快施工,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之规定。
    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历城区城管执法局于5月26日依法对其做出罚款14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人不服,于6月7日向市城管执法局提起行政复议。市城管执法局在对案件审理时,被处罚人又于7月2日向历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并于7月15日从市城管执法局撤回了第一份复议申请。历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历城区城管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适当,于7月26日依法维持了历城区城管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新校区13个单体工程都没证
    2004年3月5日,历城区城管执法局五中队执法人员经检查发现,我省某管理干部学院在历城区港沟镇邢村建设的新校区工程,包括1-5号学生公寓、艺术馆、教学楼、外语楼、实验楼、1-2号餐厅、活动中心及配属设施等13个单体工程,总面积130000平方米,总造价1亿元,全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之规定。历城区城管执法局在查处案件时,该工程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根据市政府规定,历城区城管执法局于4月13日向该学院下达听证告知书,当事人于4月13日提出听证要求,历城区城管执法局于4月28日依法召开了行政处罚听证会,在听取被处罚人陈述和申辩后,于4月30日依法对其做出罚款9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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