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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塑料制品须贴QS标志
QS标志
作者:甄真 来源:济南日报 时间:2007/7/10 9:20:47      【字体:

   本报7月9日讯(记者 甄真)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开始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记者今天从省质监局了解到,饮用水桶和方便面包装袋等,如不贴QS标志,今后将无法上市。

    质检部门今年对食品用塑料包装等制品生产企业普查结果显示,很多小企业设备简陋,生产过程中缺乏质量控制手段;原材料进厂不验收,产品出厂不检验;无标生产现象比较普遍。更有一些企业为获取非法利润,违规使用回收料生产食品用包装容器等制品。根据有关规定,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在2007年8月底提出审查申请。到2007年8月底,已经提出审查申请,但正在审查过程中,还没有取得工业生产许可证的相关企业,必须在产品上标明“试制品”,其产品送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才可出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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