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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明确小产权房不许再建
中央明确小产权房不许再建
作者:殷玉国 来源:济南时报 时间:2008/10/24 9:13:07      【字体:

时报北京消息 据央视“第一时间”报道,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22日表示,小产权房违法,绝对不允许再建设。对于已在农村购买了小产权房的消费者,国家正研究制定具体的解决措施,这些人的合法利益将会得到保护。
 
   陈锡文说,1984年,我国规定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15年,1993年后是30年,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对于如何保护农民的承包经营权,中央也做了明确规定。陈锡文说:“我想最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在法律规定的承包合同期限内,不能随便地调整和收回,第二个是当农民流转土地的时候,必须是他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能被别人强制。”关于农民贷款抵押问题,陈锡文表示,中央提出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的范围,但有两点除外。陈锡文说,这个范围首先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次不包括宅基地和农民的房产。
    对于已在农村购买了小产权房的消费者,陈锡文说,很多消费者购买的时候,不可能对国家法律有这么多的了解,觉得便宜就买了,对这些人的合法利益,政府是要给予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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