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4月9日讯(记者 魏巍 实习生 马红云 姚伟)从今年起,济南的章丘市、市中区、槐荫区、历下区和高新开发区取消农业税,其他县区2004年、2005年减征,按3百分征收,从2006年起全市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悉,减征农业税后造成的乡村两级减收,由市财政根据各县(市)区实际,分别采取县区自行消化、按一定比例转移支付和对困难县全部转移支付的办法予以解决。章丘市、历城区、市中区、槐荫区、历下区、天桥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自行消化;长清区、平阴县和济阳县由市财政转移支付50百分,区县消化50百分;商河县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转移支付。 减负的同时便是增加农民收入。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6521”工程,实现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000元的奋斗目标。 据悉,“6521”工程即通过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农民人均收入增加600元以上;通过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依靠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和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500元以上;通过向县域外输出劳务,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00元以上;通过落实对农民的直补减负等政策,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00元以上。 据介绍,2003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9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619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7:1;全市“一县十三乡”有33万人口的收入处于国家和省规定的贫困或相对贫困线以下,其中年收入625元以下的12万人,625元至1000元的21万人。 而如果“6521”工程能够实现,今后四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将以年均9百分的速度递增,可以保持与城镇居民收入同步增长,进而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再扩大,到2007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000元的奋斗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