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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成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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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时代 来源:济南时报 时间:2009/2/3 9:14:08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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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共有13个试点市 ■主要在公交、出租等领域推广■明年加气站点将扩容,可为8000辆出租车和4000辆公交车加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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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2月2日讯(记者时代 通讯员 李月明)日前,财政部和科技部联合发文,将济南等13个城市列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试点城市在公交、出租等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将获国家财政适当补贴。
日前,财政部、科技部发出了《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等13个城市列为试点城市。据悉,中央财政将重点对试点城市购置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并适当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确定。
据介绍,试点城市主要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试点。通知同时要求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等相关支出给予适当补助,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记者了解到,为给“十一运”营造洁净的生态环境,济南市近几年一直致力于推行双燃料公交车。目前我市有990多部经过改造的“绿色公交车”,这些公交车改烧天然气后,避免了汽车冒黑烟现象。
此外,从2005年起,我市所有新换出租车都改为“双燃料”,目前全市约有3000多辆“双燃料”出租车。同时,针对天然气管网压力不足等问题,济南市CNG加气站建设模式也由“标准式”改为更先进的“母子式”。根据规划,到2010年我市将建设加气母站5座、加气子站39座,预计可供8000多辆出租车和4000多辆公交车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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