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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域名恶意注册重作界定
CN域名恶意注册重作界定
作者:贺文华 来源:信报 时间:2006/2/1 9:53:53      【字体:

  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修订案即将出台 注册人权益保障成重点

  信报讯(记者贺文华)记者昨天获悉,我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将对现行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进行修订,并将于近日出台。新的修订案将有三大变化,注册人的权益保障成为重点。

  CN域名2005年的注册量突破百万,成为了我国网民的首选域名。伴随着CN域名持有人群体的迅速膨胀,更好地保障域名持有人的权益成为注册者关心的首要问题。

  记者采访了解到,与原《办法》相比,新的修订案将有三大变化。首先,修订案首次明确了域名争议受理的时效,即所争议的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将不予受理相关争议申请,以保护域名注册人权益的稳定性。

  其次,对“恶意”注册也有了补充解释,一个重要变化是,“抱有出售、出租目的注册域名”不再是判断恶意的标准,注册者只有向“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得不正当利益”才能被定义为“恶意注册”。

  第三,修订案明确了域名持有人的权益,比如,是否拥有商标不能成为简单衡量域名归属的标准,被投诉人虽未获得相应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便可以享有合法的域名权。

  业内人士认为,本次修订案的出台,更加强调了“先注先得”的国际通行的域名注册制度,体现了保护广大域名注册者和持有人权益的大原则,符合目前我国CN域名健康稳定发展的需要,体现了CN域名公平公正的注册原则。此外,这次修订对于域名投资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的消息,投资风险明显得到了降低。部分企业则有必要加强网络资产的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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